部門: ? 宜賓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共宜賓市委?宜賓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賓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于宜賓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宜委發〔2010〕15號),設立宜賓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機構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制定或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制度,依法對區縣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
(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
(四)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調整。
(五)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六)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提出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和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編報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
(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董事等有關工作。
(八)根據市委授權,負責部分國有資產在區縣的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的任免等管理工作。
(九)協調中央、省屬及外地在宜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與地方相關的事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職能科室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公開、效能建設、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和政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對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的監督協調;研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及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等重大問題,提出相關建議;承擔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和有關國有資產管理重要政策文稿審核協調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指導區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機關的法律事務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投資規劃科
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進行結構調整,協助所監管企業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按照出資人職責,聯系所監管企業招商引資等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經營評價考核科
制定和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負責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加強經營業績目標管理工作;提出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并組織實施;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議,對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進行調控,規范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指導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對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建立健全所監管企業績效評價方法及其指標體系;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綜合研究所監管企業經濟運行狀況。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產權監管科
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建議,擬訂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監督、規范國有產權交易;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提出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和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編報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企業改革科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承辦所監管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的改制重組、出資設立新公司方案的審核;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合并、分離、解散、清算和關閉破產、困難企業重組工作;研究提出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大公司、大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所監管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及富余人員的分流安置工作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再就業安置工作;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協調中央、省及外地在宜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與地方相關的事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國資國企監督科
主要負責所監管企業重大決策部署、重大項目投資、重要專項資金及重大財務異常、重大資產損失等的調查和督察督辦;負責有關監督成果利用工作,分類核查、處置、督辦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所監管企業有關責任追究的建議意見。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董事會工作科
擬訂向國有獨資、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工作方案;指導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負責外部董事選聘管理及考核評價,負責組建并動態調整外部董事人才庫;考察推薦董事、外部(獨立)董事等國有股權代表人選。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黨建工作科
負責國有企業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國有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指導國有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工作和統戰工作;指導、協調國有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指導和配合做好所監管企業相關管理人員的選用工作;協助管理中央、省和外地在宜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及領導成員;指導所監管企業的人才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市國資委黨委的日常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科技創新科
負責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實施科技創新戰略的政策建議,協調落實重大科技政策項目;研究擬訂并組織實施國資系統數字經濟戰略、規劃和相關辦法,支持推動國資系統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研究和應用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品牌建設、誠信體系建設、信息化建設等。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社會責任科(信訪工作科)
按照出資人職責,聯系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機關信訪維穩工作,指導和聯系所監管企業的信訪、穩定工作;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保證信訪渠道的暢通;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情況。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人事科)
負責本機關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紀律作風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等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等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辦公信息
單位負責人:向俊革
辦公地址:四川省宜賓市敘州區蜀南大道八號(市政府大樓三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郵 ? ?編:644002
辦公電話:0831—233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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