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8702672/2024-08621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文號: | 宜府辦函〔2024〕47號 | 發布機構: |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件種類: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字版: | 下載 | 圖片版: | 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4-11-01 |
索引號: | 008702672/2024-08621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文號: | 宜府辦函〔2024〕47號 | 發布機構: |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件種類: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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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新區、宜賓高新區、“兩海”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實體經濟,助推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完善金融組織體系
(一)支持金融機構招引落戶。在宜賓市轄區內新設立或新引進的金融機構,市財政分類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對地市級銀行分支機構給予200萬元獎勵;對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地市級(或川南片區)分支機構給予1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行宜賓市分行、宜賓金融監管分局)
(二)支持打造金融集聚區。
1.優化中心城區金融集聚區功能布局,建設一流現代金融集聚服務區。支持打造以銀行、保險、地方金融組織為主的金融集聚區,對新入駐金融集聚區的銀行業機構、保險業機構、其他金融機構、金融中介機構,分別按照30萬元/戶、20萬元/戶、10萬元/戶、5萬元/戶的標準對縣(區)政府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行宜賓市分行、宜賓金融監管分局)
2.鼓勵各縣(區)積極創建省級及以上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鄉村振興金融發展示范區等,引導金融服務增量擴面、降本增效。市財政按照相關示范區獲批試點、成功創建兩個環節分別給予30萬元、7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行宜賓市分行、宜賓金融監管分局)
二、支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三)支持設備更新。對納入財政部、財政廳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的項目,市財政再貼息1個百分點,單個項目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貼息200萬元,且中、省市貼息資金不超過利息總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經合新產局、市數據局、市酒業發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人行宜賓市分行、宜賓金融監管分局)
(四)支持工業企業實施“智改數轉”。對納入相關部門確定的支持項目清單且銀行貸款或融資租賃金額超過300萬元的,市財政貼息2個百分點,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貼息200萬元,且省、市貼息資金不超過利息總額。(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經合新產局、市酒業發展局、市數據局、市財政局)
(五)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各級金融機構要助力全市重點項目,其中對新產業(“4+4+4”產業)、新設施(教育設施、創新平臺、科研機構等)、新網絡(大數據、智能終端等數字經濟)等以企事業單位自籌資金為主、能形成顯著規模和經濟社會影響力、對相關產業鏈帶動作用明顯,總投資規模不低于2000萬元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市財政貼息1個百分點,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單個項目每年最高貼息200萬元,且省、市貼息資金不超過利息總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科技局、市數據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經合新產局、市酒業發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
(六)加快發展科技金融。對在宜新設科技支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的金融機構,給予20萬元開辦費獎勵。建立“銀政擔”風險共擔機制,由政府性擔保機構與合作銀行推出總規模50億元的“科技貸”金融產品,對所發生的貸款損失,按比例給予風險分擔。對納入相關部門確定的支持項目清單且貸款金額超過300萬元的,市財政貼息1個百分點,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單個企業年度貼息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人行宜賓市分行、宜賓金融監管分局、四川長江擔保公司)
(七)加快發展綠色金融。對在宜新設綠色支行、綠色金融專營機構的金融機構,給予20萬元開辦費獎勵。支持經認定的綠色服務平臺或金融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綠色低碳認證服務,對為綠色低碳企業或綠色低碳項目提供認證的平臺,按單次認證最高0.6萬元給予補貼。(責任單位:人行宜賓市分行、市財政局)
(八)加快發展普惠金融。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增信分險作用,建立資本金動態補充、降費獎補、風險補償機制。整合設立3.75億元普惠金融風險補償資金,建立“銀政擔”風險共擔機制,設立設備更新、智改數轉、基礎設施建設、科技創新、本土民營經濟“四個門類”(本地生活服務業、建筑裝飾裝修業、農工旅融合業、科技配套服務業)、園區貸等子資金池,擔保費率控制在1%以下。(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經合新產局、市酒業發展局、市數據局、市政務服務非公經濟局、市財政局、四川長江擔保公司)
(九)加快發展供應鏈融資。鼓勵核心企業與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對接,對接入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核心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按照年度在線確認應收賬款新增貸款額進行排名,對促成市內中小微企業實現應收賬款融資額排名前3名的核心企業,按照其年度促成新增貸款額的1‰給予獎勵,單家核心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人行宜賓市分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經合新產局、市酒業發展局、市數據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資本市場融資
(十)鼓勵直接債務融資。鼓勵創新公司債、企業債等債券發行,對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科創債券、低碳轉型債的創新債券品種,按照企業當年實際融資額的4‰給予獎勵,單家企業當年獎勵最高不超過15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行宜賓市分行)
(十一)鼓勵企業股改。企業實施改制而變更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供有關注冊登記證明和中介機構協議,給予50萬元費用補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十二)鼓勵股權投資企業發展
1.鼓勵市外投資機構參與組建我市各類基金。對市外參與組建由我市基金管理機構擔任基金管理人的私募股權基金,按照其當年實繳出資額的0.5%給予獎勵,每家機構最高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2.鼓勵股權投資科技創新。對投資我市重大創新平臺、新型研發機構及其培育企業,持有股權超過24個月,且投資全部到位的,按投資額5%給予獎勵,投資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四、支持著力提升金融生態
(十三)加強金融人才建設和對外宣傳。對經認定引進到我市法人金融機構及地方金融組織總部的金融人才,在2024年1月1日后取得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北美精算師(ASA)、中國精算師(FCAA)、英國特許注冊會計師(ACCA)等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宜賓市金融系統全職工作滿2年的,一次性給予3萬元補貼。對經認定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金融人才,可按規定享受安家補助、人才綠卡等保障。建立常態化的金融人才培養機制,實施宜賓市金融人才培養“百千萬”工程,舉辦金融領軍人才研修班。對圍繞全市金融產業定位并經認定舉辦的金融活動,按實際活動經費的50%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委人才大學城局)
五、其他事項
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12月31日,由市財政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本政策與其他市級相關政策不重復享受,同一單位就相同事項申請獎勵補貼資金采取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過程中如遇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變動,上述政策將相應調整。
嚴禁公務人員、有關單位、申報企業內外勾結、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獎勵資金。有上述行為經查實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規定追回違反規定騙取、套取的資金,依法對申報企業給予處罰。公務人員和有關單位有上述行為經查實的,由相關部門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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