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 | 宜府發〔2021〕5號 | 成文日期: | 2021-09-24 |
索引號: | 008702672/2023-01830 | 發布機構: |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件種類: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字版: | 下載 | 圖片版: | 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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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新區管委會,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單位):
現將修訂后的《宜賓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印發給你們,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宜賓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宜賓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市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決策部署,堅決執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勤政政府、務實政府、學習政府、高效政府和廉潔政府。
第三條? 市政府工作的準則是:執政為民,依法行政,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務實清廉,規范高效。
第二章? 政府組成及職責
第四條? 市政府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和市政府組成部門各委(辦)局主任、局長組成。
第五條? 市政府組成人員要胸懷“國之大者”,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練好內功、提升修養,做到理想信念堅定、對黨忠誠,注重實際、實事求是,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堅持原則、敢于斗爭,嚴守規矩、不逾底線,勤學苦練、增強本領,兢兢業業、恪盡職守。
第六條? 市政府實行市長負責制。市長領導市政府工作,副市長、秘書長協助市長工作。
第七條? 副市長、秘書長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受市長委托負責其他方面的工作或專項任務,并可代表市政府進行外事活動。
第八條? 市長出國出境、脫產學習、請假休假等期間,受市長委托,由負責常務工作的副市長代行市長職責。
第九條? 市長、副市長之間要加強工作聯系配合,應及時就參與的重大事項、重要會議、重要活動落實情況進行信息通報。
第十條? 秘書長在市長領導下,負責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及市長、副市長交辦事項,領導市政府辦公室工作。
第十一條? 市政府組成部門實行委(辦)主任、局長負責制,在市長、分管副市長領導下,優質高效開展本部門工作。各部門同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或領導。
市審計局在市長和審計廳的雙重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十二條? 市政府組成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顧全大局,相互協作,密切配合,確保政令暢通。
第三章? 政府職能
第十三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要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強和完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服務改革,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全面提高政府效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第十四條? 優化經濟調節。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為取向,科學確定發展目標,加強經濟形勢分析研判,注重預期引導,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導和調節經濟運行,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第十五條? 加強市場監管,健全現代市場體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管體系,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完善質量、價格監督機制,創造公開和可預見的法治環境。
第十六條? 認真履行社會管理職能,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切實抓好安全工作,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應急管理體系、社區治理體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管理格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提高政府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培育并引導各類民間組織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作用。
第十七條? 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完善公共政策,加快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面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逐步推進部分公共產品和服務市場化進程,建立健全公共產品和服務的監管和績效評估制度,簡化程序,降低成本,講求質量,提高效益。
第十八條?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優化完善國土開發和保護格局,積極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實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
第十九條?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建設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動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完善辦事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
第四章? 依法行政
第二十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要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把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第二十一條? 市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程序適時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有關地方性法規議案,制定、修改或廢止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發布決定和命令。
第二十二條? 提請市政府討論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審議的政府規章草案,由市司法局組織起草或者負責起草,并進行論證和審查。市政府規章的解釋工作由市司法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承辦。
第二十三條? 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及時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嚴格遵循有關立法程序,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要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制,擴大公眾參與,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草案要公開征求意見。市政府規章報送國務院、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實施后由主管部門開展立法后評估,發現問題,及時完善。
第二十四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各區縣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必須符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上位文件精神,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履行合法性審查等規定程序。
涉及兩個及以上市級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應當由市政府制定規范性文件、發布決定和命令,或由有關部門聯合制定規范性文件。
第二十五條? 市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報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市政府組成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報市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各區縣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報市政府和同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市司法局應當對市政府組成部門、各區縣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按規定對市政府組成部門、各區縣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情況進行通報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六條? 規范性文件應當規定有效期。制定機關要定期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市司法局應加強對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起草單位提出清理意見,司法局按要求匯總后報政府決定;政府組成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制定單位自行組織開展清理。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七條? 有行政執法權的政府組成部門要嚴格依法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健全規則,規范程序,落實責任,強化監督,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過錯追究制和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
第五章? 政府決策
第二十八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要完善重大事項決策的規則和程序,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征求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協意見、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實施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
第二十九條? 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財政預算草案及執行情況、宏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措施、人事任免、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事務、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有關政府投資建設和關系社會穩定及其他需要由市政府決策的重要事項,由市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第三十條? 市政府組成部門提請市政府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并經研究、咨詢機構等進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論證;涉及相關區縣、部門的,應事先征求意見,充分協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利益、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須進行風險評估,并采取聽證會等多種形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在重大決策執行過程中,要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及時調整完善。
第三十一條? 市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根據需要通過多種形式征求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相關領導意見,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專家學者、基層群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并將意見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 市政府組成部門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及時跟蹤和反饋執行情況,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及時向市政府提出調整完善建議。市政府辦公室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政令落實。
第六章 調查研究
第三十三條? 要把調查研究貫穿于決策和執行的全過程,堅持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執行領導干部調查研究制度,每年到基層調研不少于60天,市政府組成人員每年至少牽頭開展1個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課題研究。
第三十四條? 調查研究要實事求是反映情況,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困難集中、情況復雜的地方,全面掌握第一手資料;要聚焦中心工作,加強綜合研究,掌握真實情況;要提高調查研究實效,解決實際問題;要減少人員陪同,簡化接待工作,減輕基層負擔。
第三十五條? 市長在調研期間可安排工作匯報會。其他市政府領導同志在調研時可結合分管工作聽取工作匯報,一般不召開全縣(區)性工作匯報會和由縣(區)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的會議。
第三十六條? 注重調查研究成果運用,堅持定性和定量結合、宏觀和微觀結合、靜態和動態結合,綜合分析,對癥施策,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七章? 政務公開
第三十七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把公開透明原則貫穿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大力推行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推進政務陽光透明。
第三十八條? 市政府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市政府及組成部門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應當及時公布。
第三十九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要堅持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同步安排、同步公開,切實加強政策解讀,準確傳遞政策意圖,重視市場和社會反應,及時回應公眾關切,解疑釋惑,穩定預期。
第四十條? 堅持方便群眾知情、便于群眾監督的原則,完善各類公開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不斷深化政務公開工作。擴大政務開放參與,穩步推進政府數據共享開放,讓公眾更加便利地開發利用政府數據資源,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
第四十一條? 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及時向社會公布行政職權行使主體、依據、運行程序和監督措施,以及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行政征收等情況。
第八章? 會議制度
第四十二條? 市政府實行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制度。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必須經市政府全體會議或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第四十三條? 市政府全體會議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和市政府組成部門各委(辦)主任、各局局長組成。特邀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聯系領導和宜賓軍分區主要負責人參加。
市政府全體會議由市長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半年召開1次。根據需要可安排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市政府全體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講話精神;傳達學習貫徹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重大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通報國內外重大事件和全市政治經濟社會形勢;總結部署市政府重要工作,討論和決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討論通過依法需由市政府全體會議決定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領導同志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市政府全體會議的,應向市長請假。其他組成人員請假,由市政府辦公室匯總后報市長審批。全體會議紀要由市政府秘書長審核后報市長簽發。市政府辦公室要對會議紀要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催辦、督查和反饋,確保議定事項落到實處。
第四十四條? 市政府常務會議按《宜賓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事決策規則》辦理。
第四十五條? 精簡會議活動,控制會議規模,提高會議實效。全市性會議應多采用視頻會議形式召開。各部門召開全市性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第九章? 公文制度
第四十六條? 各地、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公文,應當符合《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處理辦法》規定。除領導直接交辦的個別事項和確需直接報送審批的敏感絕密事項、重大突發事件以及部分涉外事項外,公文一律送市政府辦公室按規定程序統一辦理,不得直報市政府領導個人,不得多頭報送。
各地、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請示性公文,各單位之間有分歧的,主辦部門應牽頭協調,達成一致;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應列出各方理據,提出辦理建議。
第四十七條? 市政府報送省政府、市政府黨組報送市委的文件,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的議案,市委、市政府聯合發文,市政府發布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決定、命令、通告以及人事任免文件,市政府商請支持、協調解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事項的文件等,由市長簽署或簽發。其他以市政府名義(含市政府授權市政府辦公室)發文,按分工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如有必要,報市長簽發。事務性文件可由市政府秘書長簽發。
第四十八條? 各區縣政府、市政府組成部門、市政府派出機構、有關企事業單位的公文處理工作納入政務目標績效考核,市政府辦公室定期測評通報。
第十章 政務活動
第四十九條? 市政府領導參加的各種政務活動由市政府辦公室統籌安排,縣(區)政府、部門(單位)請市政府領導出席政務活動,一般應提前半個月報市政府,由市政府辦公室審核后報市政府有關領導審定。緊急情況可臨時報請并說明原因,不得通過其他渠道直接邀請。
第五十條? 未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頒獎、揭幕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等,原則上不出席地方和部門舉辦的茶話會、聯歡會、團拜會。未經批準,各類會議活動不安排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接見會議代表并合影。
第五十一條? 開展政務活動要厲行勤儉節約,非外事活動現場不專門擺放花草,不鋪設迎賓地毯,不組織專場文藝表演。公務接待不上酒和高檔菜肴,嚴格執行接待審批制度、接待清單制度和規定的接待標準。
第五十二條? 市政府領導出國出境、參加外事活動、出席相關活動新聞報道按“市委市政府十項規定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副市長應加強工作日程統籌,合理安排各項政務活動。確有特殊原因無法出席活動的,由市政府辦公室協調其他市政府領導代行政務活動職責。副市長之間應加強分工協作,互相支持配合,確保政務活動順利舉行。
第十一章? 政務督查和績效管理
第五十四條? 把加強督查、狠抓落實貫穿于政府工作全過程,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市政府領導應當親力親為抓落實,主動謀劃政策舉措,解決矛盾問題,加強工作推進。市政府組成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決定、辦理市人大代表相關建議和市政協委員相關提案,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涉及多部門參與的工作,牽頭部門要發揮主導作用,協辦部門要積極配合。
第五十五條? 明確督查重點。將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納入綜合性督查范圍,將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信訪穩定、民生事業發展、重大項目推進、領導批交辦事項等納入專項督查范圍,切實加強跟蹤督辦。
第五十六條? 改進督查方式。堅持明察與暗訪,注重書面與實地督查相結合,積極運用“互聯網+督查”等現代化信息手段開展工作,完善責任明確、分工合理、程序規范的督查工作機制,健全督查立項、限期報告、核查復核、督促整改、情況通報、第三方評估等制度,提高督查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
第五十七條? 落實督查責任。建立完善市政府領導督辦秘書長、副秘書長,秘書長督辦辦公室領導,副秘書長按分工督辦承辦單位主要領導,辦公室科室督辦承辦單位業務科室的四級督辦機制,推動重大決策部署和領導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確保事事有督查、件件有回音。
第五十八條? 強化結果運用。將督查督辦納入目標管理并與年度目標績效考核掛鉤。對督查發現的政治堅定、奮發有為的干部給予褒獎和鼓勵,對督查發現的責任意識不強、工作執行不力、推諉扯皮、敷衍塞責、貽誤工作等情況進行嚴肅查處。
第五十九條? 健全科學合理的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機制,將日常監管與年終考評相結合,體現不同部門工作特點和不同區域的差異,公開、公平、公正進行考評。部門績效管理考評結果按規定程序報請市委、市政府審定,作為行政問責、干部任免、職工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六十條? 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嚴控總量和頻次,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切實防止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市政府組成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區縣政府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考核項目,不得在部門文件中自行規定督查檢查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一事一報。
第十二章? 行政權力監督
第六十一條? 市政府要自覺接受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認真負責地報告工作,接受詢問和質詢。自覺接受市政協的民主監督,虛心聽取意見和建議。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溝通,嚴格責任,限時辦結,主動公開辦理結果。
第六十二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要依照有關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自覺接受巡視(巡察)監督,積極配合巡視組(巡察組)開展工作;要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人民檢察院依法實施的監督,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尊重并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自覺接受國務院大督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等檢查以及審計等部門的監督;主動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輿論監督。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市政府組成部門要認真及時查處和整改并向市政府報告。
第六十三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加強行政復議指導監督,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依法及時化解行政爭議。
第六十四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要重視信訪工作,進一步完善信訪制度,確保信訪渠道暢通;市政府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要親自閱批重要的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深入基層下訪回訪,努力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第十三章? ?紀律和作風
第六十五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要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確保政令暢通。
第六十六條? 市政府組成人員必須堅決執行市政府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內部提出,在沒有重新做出決定前,不得有任何與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代表市政府發表涉及全局和重大敏感問題及工作性的講話和文章,個人發表涉及未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及事項的講話和文章,事先須經市政府同意。
第六十七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十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要求,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馳而不息轉作風;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嚴格執行住房、辦公用房、車輛配備、公務接待等方面的規定,嚴格控制差旅、會議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切實降低行政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
第六十八條? 市政府組成人員要強化責任擔當,勤勉干事創業、真抓實干、埋頭苦干,力戒“四風”。對職權范圍內的事項要按程序和時限積極負責地辦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事項要堅持原則不得辦理;對因推諉、拖延等官僚作風及失職、瀆職造成影響和損失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對越權辦事、以權謀私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
第六十九條? 市政府組成人員要廉潔從政,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違反規定干預或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搞特權。
第七十條? 除市委統一安排外,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任職期間不公開出版著作(含攝影、書畫作品),不舉辦個人作品展覽,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原則上不為出版物作序。
第七十一條? 市政府組成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外事紀律,嚴禁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等,堅決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第七十二條? 市政府及組成部門要建設學習型機關。市政府組成人員要做學習的表率,不斷充實新知識,研究新情況,積累新經驗,解決新問題。
第七十三條? 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在崗帶班,加強值班值守,負責處理緊急事務,帶班期間保證聯絡暢通,如遇較大級別以上突發事件,按應急處置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市政府組成人員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外出報批報備相關規定。市長與負責常務工作的副市長一般不同時外出。市政府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離宜外出,應事先報市長審批同意,并按規定以電話或短信方式向市委主要領導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同時,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外出活動的安排應告知市政府辦公室,同時報市委辦公室備案。
第七十五條? 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離宜外出,應提前2天按規定程序報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并報市長審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同時按規定報市委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七十六條? 市政府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綜合辦事機構和市直有關單位適用本規則。
第七十七條? 本規則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七十八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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