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8702672/2024-08622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文號: | 宜府辦函〔2024〕48號 | 發布機構: |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件種類: | 通知 | 有效性: | 失效 |
文字版: | 下載 | 圖片版: | 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4-11-01 |
索引號: | 008702672/2024-08622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文號: | 宜府辦函〔2024〕48號 | 發布機構: |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件種類: | 通知 | 有效性: | 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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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新區、宜賓高新區、“兩海”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推動全市服務業持續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推動全市服務業持續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省委關于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的若干要求,聚焦服務業當前發展重點環節固強補弱、提質增效,推動高質量發展,結合中、省一攬子政策措施,制定本政策。
一、有序發放消費券,釋放消費潛力。安排“蜀里安逸·樂購宜賓”消費券2000萬元,聚焦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慶時點,面向餐飲、住宿、零售等重點領域,以“爽秋嗨購”“燃冬暖心”為主題發放,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二、鼓勵大宗商品消費,支持以舊換新。開展汽車換“能”、家電換“智”、家裝廚衛“煥新”等行動,執行中、省關于汽車、家電、電動自行車、再生資源回收等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推動消費升級與產業升級良性互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
三、打造特色消費品牌,拓展消費市場。支持宜賓美食、優品拓展營銷渠道,加大“美食+美酒”跨界融合力度,打造“樂購宜賓”“味道宜賓”消費品牌,對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設立品牌門店開展功能創新、業態復合和跨界融合并投運的,按照投資額的10%,給予運營主體最高50萬元支持。支持開展美食節、購物節、汽車展等促消費特色活動,對經縣(區)政府部門認定且單場參與企業不少于20家的活動,按照每場活動費用的50%最高20萬元給予支持。
四、推進多元融合,創新消費場景。鼓勵在全市商圈內開展消費場景應用升級、數字賦能和消費多元融合發展,對新投運的消費新場景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鼓勵電商領域城市旗艦店、產業園(含直播電商基地)等特色消費平臺建設,對運營主體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對社區盤活現有閑置房屋場所、綜合利用小區開放空間、社會閑置資源等建設“宜鄰中心”促進社區消費的,給予單個最高50萬元支持。
五、發展樓宇經濟,促進產業集聚。重點支持樓宇產業集聚項目,對新增營收1億元以上的樓宇產業集聚項目,按照營收增長幅度梯次給予單個樓宇項目運營主體最高150萬元支持。
六、培育會展經濟,強化展產互促。鼓勵會展業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發展,支持在宜市場化舉辦國家級、省級展會活動,對每場次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其中,對舉辦與宜賓“4+4+4”現代化產業體系相關主題的展會活動,補助標準在原基礎上上浮50%。
七、發展數字經濟,鼓勵拓展市場。對信息技術服務企業中標市外500萬元以上的項目(不含母公司中標后交由宜賓公司實施的項目),最高按項目訂單實現營業收入的6%進行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八、培育新增長點,夯實發展基礎。對符合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的項目給予支持,新建項目(自持物業不低于30%)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成本,不含房地產項目)達1億元及以上并開業運營的,給予項目運營主體最高100萬元支持;改造提升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成本,不含房地產項目)達1000萬元及以上并開業運營的,給予項目運營主體最高50萬元支持。鼓勵市場主體做大做強,對首次升規上限并納入服務業統計的企業,一次性給予最高8萬元支持,對月度升規上限的服務業企業再增加補助2萬元。
九、加快現代物流體系建設,擴大對外開放。完善“四向”國際物流體系,對西部陸海新通道鐵海聯運班列(宜賓—欽州)年完成量不少于350TEU(標箱)的企業,給予最高2200元/TEU補助;對西部陸海新通道鐵海聯運班列(欽州—宜賓)年完成量不少于700TEU的企業,給予最高400元/TEU補助。加快區域航空物流中心建設,支持航空物流發展,對航空貨運量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可給予最高350萬元支持。
十、加強發展成效激勵,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強化服務大局意識,激發干事創業動力。對各縣(區,含開發區)服務業發展提速、消費釋能擴容和外貿穩量提質等重點工作成效進行綜合激勵。對2024年和2025年一季度綜合排名前5名的縣(區,含開發區)給予最高400萬元激勵。
市商務局、市數據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監測政策執行情況。各縣(區,含開發區)可參照制定相關補充政策措施。市財政局根據政策執行情況做好專項資金統籌整合工作。嚴格申報程序和審核評估,加強資金監管監督,對多頭申報、重復申報、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獎補資金的市場主體,收回財政獎補資金,并取消3年申報市級財政獎補資金資格。
本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執行,2025年3月31日截止。本政策由市商務局、市數據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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